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宁波市江北区社会组织评估的通知》(北区民政〔2017〕47号)要求,我局开展的2017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经过等级评估细则解读、评估工作咨询、实地考评,情况反馈、材料完善等环节,确定评估结果如下:
2017年宁波市江北区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共14家,进入实地考评阶段的共7家。最终评定为5A的1家,评定4A的1家,评定3A的2家,评定2A的1家,评定1A的1家,复评3家情况正常。具体名单位详见《2017年宁波市江北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情况一览表》。
附件:2017年宁波市江北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情况一览表.docx
江北区民政局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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