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编制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甬民管函〔2017〕78号),经社会组织申报,民政部门复审,共有43家社会组织申报要求编入推荐性目录。经审核,符合条件的34家,其中社会团体2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家,现予公示(名单附后)。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社会组织名单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2日-12月28日
联系电话:89189071,89189337
传真:89189337
附件:2017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公示名录.xls
宁波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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